越位规则 凡进攻队员比球更接近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如果裁判员认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触球之前,其未越位的队友没有拿到球的可能,那么裁判员可以判罚该越位位置的队员越位犯规。
同队球员回传或平行传球时,接球球员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定越位的关键时刻是在球员传球瞬间,而非接球瞬间。球员如果在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但在接球时回到非越位位置,仍应被判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只有巡边员的位置才能正确判断队员是否越位。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国际足球理事会新决议1 在越位的定义中,“接近对方球门线”的意思是指头、躯干和脚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更接近球门线。手臂不包含在内。
罚任意球是在对方队员在除禁区外的区域犯规的情况下,罚任意球。罚角球是在球碰到对方身体滚出底线的情况下,罚角球。球门球是指球碰到己方队员身体滚出底线,对方门将就要开球门球了。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队员在本方半场以内者。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掷人的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如果对方防守球员不是有意地触球,而是将球无意地或者是用肚子或胸部的力量回传给自己的门将,那么就不能判罚越位。因为这种情况下,进攻球员并没有站在裁判员认为的越位位置上。
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