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莫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詹姆斯为科比换球队的原因为何科比能守住一支球队打完整个职业生涯,而詹姆斯却不行呢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我认为两人成长的时代有着稍许不同,NBA联盟已经发展成一个人带队无法取胜的模式了,只有多人一起组队才能获得冠军,所以科比能守住一支球队打到退役,而詹姆斯却需要不断组建新团队。
2、毫无疑问是詹姆斯。关键球能力不能看绝杀成功的次数,一定是在处理关键球的时候你的有效命中率。我记得看过一个数据统计,就是关于超级巨星在处理关键球能力最更强的问题。
3、其次一个原因就是马刺对于詹姆斯的进攻战术优缺点已经分析的特别透彻,并且能够找到制约詹姆斯的 *** ,在这种情况下,詹姆斯是很难取得胜利的。所以并不是詹姆斯没有能力,只是因为他的能力范围与科比不尽相同。
4、然后,乔丹和科比是一类人。从对技术的痴迷,到对摧毁对手的渴望,他们对篮球有及其相似的价值观。对乔丹来说,科比是更符合自己价值观的球员,在乔丹的价值观体系里,科比作为一个篮球运动员,比詹姆斯更成功。而一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价值观早就定型了。
1、在NBA联盟被俗称为霸王条款的英文全称是no-tradedclause,简称NEC。也即交易否决权。通俗的说就是在双方所履行的合同期内,拥有NEC条款或特权即意味着相当于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的一票否决权。而科比是联盟目前惟一一个在合同上拥有NTC霸王条款的球员,即交易否决权(no-tradedclause)。
2、科比的霸王条约指的是科比布莱恩特在职业生涯中对自己和队友设定的一系列严格要求和准则,旨在追求卓越和冠军级别的表现。科比布莱恩特,作为NBA历史上的传奇人物,他的成功不仅仅依赖于天赋和技术,更重要的是他对自己和队友的严格要求。
3、很简单,就是他可以单方面否决球队对他的交易!就和联合国对常任理事国一样,一票否决权。
4、不可交易条款,在NBA联盟被俗称为霸王条款,英文全称是No-TradedClause,简称NTC,也即交易否决权。通俗的说就是在双方所履行的合同期内,拥有NTC条款或特权即意味着相当于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的一票否决权。
5、伯德条款即老兵条款。意即三年后成为自由球员就是“够资格的老兵球员”,NBA就允许母队给予更大的合同,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5%。即使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但不能超过奢侈税。科比的合同就是超过联盟工资帽水平的。
6、如果是其他球员的交易,任何一名球员都没有否决交易权。也就是说,老板或总经理想买或卖某名球员,队中任何大佬级球员都无权干涉。只是大部分老板或总经理会参考一下他们的意见。如果是自己的交易,很多球员都有一定的决定权。
1、其实换队是正常的,毕竟是NBA或者商业联盟,这是生意,哪个球队会为我带来价值我就去哪个球队,这个是正常需求,而且詹姆斯是最会经营自己的球星,他必须追求更高的性价比收入,所以没有错。一人一城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口碑,很符合忠诚度,比如邓肯、科比等人,但并不代表一个实际的荣誉。
2、首先,NBA还是一个人商业联盟,追求的到底还是利益,大部分时候球员换队不是自己想换的,还要看环境、老板,利益等等,纵然做到一生一队非常好,但是球员职业生涯非常短,需要追逐的东西太多。
3、詹姆斯的特点就是自带体系,也可以说对球权和队友有要求,当有他在的时候,就像一个系统,走了之后系统就断条了,每次去一个新球队,球队就会面临大翻新,在短时间内取得巨大进步,但是弊端就是,这个系统不稳定,和这个相反的就是马刺体系,所有核心一直都在,只是每次招募合适球员,所以稳定性高。
1、其实詹姆斯3次换队之所以受议论,就是想让体育更纯粹,更热血而已。然而,一个人一座城的事太少了,科比邓肯是幸运的。可也是极少数。不幸的太多,哈达威,麦迪,罗斯,那么多天才,却被球队弃若敝屣。詹姆斯是功利的。
2、首先来吐槽一下湖人,似乎和湖人有关的人经常会出现飞机失事的意外,早在60年代的湖人就发生过一次飞机失事,所幸的是当时的球队当家埃尔金贝勒“逃过一劫”,但是这次绝处逢生似乎用光了贝勒的运气,贝勒在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一次在总决赛中获胜夺冠,唯一一次夺冠的赛季,贝勒还在赛季中期宣布了退役。
3、邓肯是个低调的人,这种人不一定没有实力,但没有投机的亮点。认为媒体经常给新闻带来面瘫,这表明邓肯真的没有什么可炒作的,邓肯和1997年的之一顺位和96年的黄金一代,尤其是科比·布莱恩特(KobeBryant)处于同一时代。科比·布莱恩特已经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邓肯相对来说比较小。
4、两人的对手也不同,可以说詹姆斯的运气太差了。03年,邓肯的3个对手分别是太阳,湖人,小牛和篮网。其中湖人拿到三连冠已经是强弩之末,除了OK组合以外其他的球员都不是很靠谱。西部决赛打小牛,诺维茨基受伤赛季报销。总决赛打篮网,那时候的东部根本没有一支球队可以称得上是强队。
1、我认为是因为詹姆斯太清楚自己的实力水平和缺陷,尤其是要比他的球迷们要清楚,他只有在不停换队的过程中,不断地靠着自身队伍的强大去连续冲击总决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和历史巨星比肩的冠军数量。
2、其次,詹姆斯希望赢得更多的冠军。在骑士队后期,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支撑着球队,但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他意识到,只有加入一个更大城市的球队,才能吸引更多有才华的球员辅佐。他对骑士已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帮助球队赢得了队史上的之一个总冠军。
3、虽然四次更换球队,但是有一次是重新回到骑士队,所以说在詹姆斯的职业生涯中,出现队是骑士队,迈阿密热火队和洛杉矶湖人队。一,詹姆斯职业生涯4次换球队。提起NBA球星你会想起谁呢?除了篮球之神乔丹之外,还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那就是詹姆斯。詹姆斯出生于。1984年12月30日美国职业的篮球运动员。
4、这两位中锋各有千秋,本赛季新到来的维斯布鲁克和球队的融合状况不佳,导致原本应该稳定的首发阵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安东尼戴维斯的身高,他确实可以打5号位,但是他本赛季的身体却非常脆弱,一而再再而三的受伤,让洛杉矶湖人队不敢轻举妄动,以免毁了他的职业生涯。
5、因为勒布朗詹姆斯的投篮还不太稳定,他也需要杀入内线来带动球队的气势,所以才输在了对方的体系下,但这也足以证明他带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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