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为什么那么多人讨厌詹姆斯? 〖One〗詹姆斯的行为让大家看到他没有骨气,为了夺冠走的是一条捷径,这种行为让许多人看不起,肯定就要讨厌他了。更...
〖One〗詹姆斯的行为让大家看到他没有骨气,为了夺冠走的是一条捷径,这种行为让许多人看不起,肯定就要讨厌他了。更讨厌的是,詹姆斯加盟热火时是全美直播的,这对于当时承诺过一定要在骑士拿冠军的詹姆斯来说就是背信弃义,就算之后他在热火成功了也让许多人所不齿。
〖One〗詹姆斯“抱团”现象影响力大,根源在于其卓越实力与公众期待之间的落差。公众往往对詹姆斯抱有极高的期待,认为他应该单核带队赢得总冠军。然而,篮球比赛是团队运动,需要团队合作才能赢得胜利。詹姆斯选择与其他优秀球员合作并非意味着他不努力或缺乏领袖气质,而是他深知团队篮球的重要性。
〖Two〗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认为詹姆斯是抱团的鼻祖呢?在我看来原因不在别人,就在詹姆斯身上,他太过强大太有影响力。试想一下,如果把詹姆斯身上的光环全部都放在皮尔斯身上,天选之子、联盟的牌面、各种历史之一,那被称为抱团之一人的就一定是皮尔斯。
〖Three〗詹姆斯在职业生涯中确实多次与其他明星球员组队,但这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抱团投机”。在竞技体育中,球员之间的合作与互补是常态,而詹姆斯的选择更多是基于对胜利的追求和对球队实力的提升。此外,他也在多个球队中展现出了领导力和带队能力,如带领克利夫兰骑士队夺得队史首个NBA总冠军。
〖Four〗热火三巨头抱团行为引发争议,因为他们正处于职业生涯的巅峰期,而凯尔特人三巨头则是在职业生涯的末期选择了抱团。热火三巨头的抱团被视为开启了巅峰抱团的风潮,而凯尔特人三巨头的行为则被视为暮年报团。 詹姆斯在热火三巨头中的作用尤为重要,他的个人影响力使得这一抱团行为备受争议。
〖One〗詹姆斯在2010年夏天加盟了迈阿密热火,这一决定标志着NBA球星抱团时代的开启。 在他加盟之前,勒布朗所在的克利夫兰骑士队取得了61胜21负的优异战绩,而热火队在2009-2010赛季的战绩是47胜35负,排名东部第五。 詹姆斯在骑士队时期,尽管个人表现出色,但队友的支持有限,这促使他寻求与其他超级巨星合作的机会。
〖Two〗2010年,詹姆斯作出了与韦德以及克里斯·波什(当时已确定加盟)一同加盟热火的决定。这一举动在联盟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因为他是首位选择加入其他球队而非招募其他球星的顶级自由球员。
〖Three〗詹姆斯2010-2011年加盟热火,骑士当年创下61胜21负的战绩,联盟之一。詹姆斯去热火之前,韦德带领热火在季后赛边缘徘徊。2009-2010赛季,热火47胜35负,作为东部第五进入季后赛。詹姆斯在骑士的时候,骑士其他球员很难帮助詹姆斯。2010年,詹姆斯选择和韦德、波什(波什当时被确认加盟)一起加盟球队。
〖Four〗詹姆斯加盟热火抱团为了总冠军有错吗?当然没有错了,杜兰特为了总冠军也抱团加盟勇士,也加入了一支总冠军级别的球队。毕竟总冠军是每个NBA球员毕生的荣誉追求。正常的自由球员加盟,合乎情理的降薪,他只不过是走了一条捷径而已。
〖Five〗詹姆斯在加盟热火时年仅25岁,正处于巅峰时期,这也使得他的决定更加引人注目和引发争议。综上所述,加内特在组建凯尔特人三巨头时确为巨星抱团的先例。尽管詹姆斯的抱团决定也引发了广泛争议,但两者在抱团时的年龄和职业生涯阶段存在差异,这也使得两者的决定在球迷和媒体中产生了不同的反响和评价。
〖One〗加内特在组建凯尔特人三巨头时确为巨星抱团先例 2010年夏天,勒布朗-詹姆斯选择离开克利夫兰骑士加盟迈阿密热火,这一决定在当时引发了广泛争议和球迷的谴责,成为其职业生涯中的一个争议点。
〖Two〗加内特抱团是在其巅峰期过后,被球队交易之后的抱团;而詹姆斯确实在巅峰期,自己叛逃老东家前去抱团的。因此球迷才会反差这么大的。球迷对詹姆斯的期望值比加内特高,希望他靠自己努力获得总冠军,但是詹姆斯却选择了抱团夺冠,这让球迷有点错看了詹姆斯,认为他是软蛋,只会抱团取暖。
〖Three〗即便如此,加内特也不像詹姆斯的抱团那样的有争议,加内特交易到波士顿之时,外界就宣称凯尔特人队将赢得07-08年度冠军。
〖Four〗凯尔特人“三巨头”未掀起太大的舆论风波,理由倒也比较好理解,因为三人已处于巅峰职业生涯末期,抱团搏一把总冠军的行为,更容易被外界接受。詹姆斯和杜兰特不同,两人都处于职业生涯巅峰,却牵手其他巅峰巨星组队打球,颠覆了大众对于球星冲冠的传统认知,也违背了“不服输、不放弃”的 体育 精神。
詹姆斯在2010年夏天加盟了迈阿密热火,这一决定标志着NBA球星抱团时代的开启。 在他加盟之前,勒布朗所在的克利夫兰骑士队取得了61胜21负的优异战绩,而热火队在2009-2010赛季的战绩是47胜35负,排名东部第五。 詹姆斯在骑士队时期,尽管个人表现出色,但队友的支持有限,这促使他寻求与其他超级巨星合作的机会。
黑詹姆斯抱团的之所以这么多,是因为他是联盟之一的争夺者。但是联盟之一的争夺者却去别的队伍组队,而不是招揽别的球星,这容易被人诟病。且不争论什么所谓巅峰报团,分析一个事实,当时东部詹韦是各自球队头牌,实力年纪相当,同一赛区,可谓一生之敌。
将球星抱团的风气归咎于热火或詹姆斯、韦德是不公平的,这一现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这也为如今的抱团时代开创了先河。“狼王”的铁血,雷阿伦的刺客属性,皮尔斯的硬汉精神,创造了无数的经典画面。
我觉得2003年的热火队、1996年的火箭队都算得上是纸面上或者大龄化的“超级球队”,只能说詹姆斯开创的是“年轻版超级球队”的先河,这样的说法更为合理,而张伯伦应该就是抱团始祖了。